先给结论:导航不应同时并列“成都”“蓉城”“锦城”和“武侯区”“高新区”这类同层级叫法,而要先确定一套主名称体系,再决定行政区是放在导航里,还是放进筛选、面包屑或正文索引。判断依据不是哪个叫法更亲切,而是用户是否会用同一个词完成同一类查找任务。如果同一批访客既搜城市别名又按行政区找服务,导航可以保留一个城市入口加行政区筛选;如果两类词指向的业务范围不同,就必须拆成两个入口,不能混排。
把城市别名和行政区名称放在同一层导航,常见后果是用户不知道点哪个:点“成都”看到全量内容,点“蓉城”看到另一组页面,点“武侯区”又回到城市页。判断方法很直接:看两类词背后的页面是否回答同一类问题。
这个判断决定了导航的第一层结构。若两类词任务相同,多名称并列只会制造重复入口;若任务不同,把行政区塞进城市别名组里,会让覆盖范围信息被淹没。
当业务覆盖成都全域、各行政区服务方式没有实质差异时,导航保持一个城市级入口最稳。具体动作是:主导航只保留“成都企业网站制作”或同义的服务主入口,行政区名称进入页面内的地区筛选、案例标签或面包屑,而不是占据主导航。
这样做的影响是:用户先进入统一服务页,再按所在区缩小范围;后续新增行政区时,只需增加筛选值,不必改动主导航。假设一个团队在成都多个区都有同类服务,导航里逐个列出行政区,会让主导航越来越长,而每个区页面内容又高度相似,用户点进去也得不到新信息。筛选结构能避免这种膨胀。
适用边界要写清:如果某个行政区的服务内容、交付方式或案例类型确实与其他区不同,它就不适合只做筛选值。筛选适合“同一服务、不同位置”,不适合“不同服务、不同位置”。
当不同行政区的业务重点确实不同,例如某区偏重外贸站、另一区偏重本地门店展示,行政区可以独立成导航入口。但即便如此,城市别名也不应跟着各占一项。做法是:主导航放“成都”作为城市总入口,行政区作为其下的二级入口;蓉城、锦城等别名只出现在正文、页脚说明或站内搜索的同义词配置里,不单独做导航项。
实施时先做一件事:列出每个行政区入口对应的独有内容,比如该区常见的业务类型、沟通方式、可参考的项目类型。如果列不出差异,就退回条件一。这个动作的结果会直接决定导航层级——列得出差异,二级导航成立;列不出,就说明只是把同一个页面换了区名。
例外情况是品牌名或历史栏目已经长期使用某个别名,且用户已形成固定认知。这时可以保留该别名入口,但要确保它指向与主入口相同的服务总览,而不是另起一套内容。否则同一业务出现两套导航路径,维护成本会成倍增加。
导航不并列别名,不等于忽略别名。更稳妥的动作是把常见城市别名配置到站内搜索的同义词里,并在面包屑中保持“成都 > 武侯区 > 具体服务”这类稳定路径。这样用户从搜索或外部链接带着别名进入时,仍能落到正确页面。
需要提醒的是,站内搜索里某个别名请求量低,不能单独证明该叫法不重要,也可能是入口太深、用户没机会使用;反过来,某别名请求量高,也不代表它必须进主导航。判断仍要回到前面的问题:它和主名称是否承担同一任务。
假设某企业站把“蓉城”设为独立导航项,三个月后发现该入口点击极少,于是直接删除。这个处理未必正确,因为点击少可能只是它被放在不显眼位置,或用户根本不知道它和“成都”是同一含义。更合理的下一步是先把该别名并入站内搜索同义词,观察从搜索进入后的行为,再决定是否保留独立入口。
回到最初的问题:城市别名与行政区名称并存时,导航的组织方式取决于它们是否回答同一类查找任务。同一任务,留一个城市入口,行政区做筛选;不同任务,行政区可独立成入口,但城市别名只保留一个主名称,其余交给站内搜索和正文承接。按这个顺序调整,导航层级才不会随着名称增多而失控。